肺原發(fā)性結核性復征
1、支持療法
適當休息,凡有高熱、大咯血、自發(fā)性氣胸及心肺代償功能不全的患者,應臥床休息,待病情改善后,應適當活動(dòng);一般患者在治療中不必停工休息,只需加強休息,減輕體力活動(dòng),注意營(yíng)養。
2、對癥療法
如止咳祛痰治療,加強營(yíng)養。
3、抗結核藥物治療
即基礎治療或化療。
(1)化療原則:早期、聯(lián)用、適量、規律、全程。
(2)化療方法:頓服療法、間歇療法、不住院治療、短程療法、超短程療法、監督(督導)治療(DOT或DOTS)
(3)常用藥物:常用殺菌藥中異煙肼、利福平為全殺菌藥,鏈霉素、吡嗪酰胺為半殺菌藥。常用抑菌藥如對氨柳酸鈉、乙胺丁醇、卡那霉素、卷曲霉素、丙硫異煙胺、氨硫脲。常用新藥如利福噴丁、丁胺卡那霉素、力排肺疾、氟氧沙星、環(huán)丙沙星等。復合藥中如衛肺特與衛肺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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