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用藥對胎兒有影響,所以有些人對醫生開(kāi)的藥一概不用,而有些病不及時(shí)治療會(huì )加速對孕婦身體的危害,繼而影響胎兒。因此孕婦用藥需慎重也不可避免。
孕婦用藥應注意:
1、任何藥物的應用均在醫生、藥師的指導下使用。
2、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;可用可不用的,則不要用。
3、必須用藥時(shí),則盡可能選用對胎兒無(wú)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;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較長(cháng)期應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,則應終止妊娠。
4、切忌自己濫用藥物或聽(tīng)信“偏方、秘方”,以防發(fā)生意外。
5、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了解的新藥。
6、根據治療效果,盡量縮短用藥療程,及時(shí)減量或停藥。
7、孕婦用藥時(shí),注意包裝上的“孕婦慎用、忌用、禁用”字樣。
8、孕婦誤用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后,應找醫生根據自己的妊娠時(shí)間、用藥量及用藥時(shí)間長(cháng)短,結合自己的年齡及胎次等問(wèn)題綜合考慮是否要終止妊娠。
雷米普利片(瑞素坦)為白色或類(lèi)白色片。本品的功能主治:高血壓。充血性心力衰竭。急性心梗發(fā)作后的前幾天之內出現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癥狀者。
雷米普利片(瑞素坦)的用法用量:高血壓開(kāi)始時(shí)2.5mgqd,根據病人的反應,如有必要,間隔2-3周后將藥量加倍。一般維持量為2.5-5mg,最大量為10mg/日,腎功能不全的病人(肌酐清除率為50-20ml/分):最初用量通常為1.25mgqd,最大量為5mg/日。充血性心力衰竭最初藥量為1.25mgqd。根據病人的反應,可間隔1-2周后將藥量加倍,如果每日需服2.5mg或更大劑量,可分2次服用。最大量為10mg/日。心肌梗塞后最初用量為2.5mgbid。如果病人耐受不了這一初始劑量,可先服1.25mg,bid,連服2日。最大用量為10mg/日。
孕期服用雷米普利片(瑞素坦),尤其是懷孕的最后6個(gè)月,可能導致胎兒損傷甚至死亡,故妊娠婦女禁用本品。
健客藥師溫馨提醒:孕婦用藥請慎重!如果您有任何不適或疑問(wèn),請及時(shí)致電健客藥師,400-086-5111,這有多位專(zhuān)科藥師為您提供免費的全程用藥指導與日常護理指南!
(實(shí)習編輯:楊春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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